撰寫本文之動機,是有鑑於警察實務界與學術界,對已存在之「警察學」這門學 科,提出有無實質內容的質疑?同時,也有人認為「警察學」應與「警察行政學」合併為一 個學科?而肇者基於這些年對警察知識之關注,對這樣之疑義提出個人解迷之拙見。先以文 獻回顧的方式探討:「警察行政學」的研究領域為何?及其可以繼續研發之方向。其次肇者 認為在學科成立之目的與發展上,「警察學」要與「警察行政學」分離才有前途可言。所以 ,「警察行政」應整合:在知識領域中(除去以公共行政學)相關的社會科學做為其研發之 領域。再者,任何學術研究之價值在於能為實務界提供資訊與前瞻之能力,而「警察學」與 「警察行政學」在未來的研發道路上,實也需警察實務機關的鼎力相助,始能克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