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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論定性概念於我國最高法院判決之運用研析
書刊名: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
作者:游啟忠
作者(外文):Yo, Chi-thon
出版日期:2000
卷期:3
頁次:頁79-99
主題關鍵詞:最高法院判決涉外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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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定性,即在確定某一法律上概念或某一名詞之意義,俾選擇適當之法則 ,而加以適當之適用。任何一國之國際私法,其個別法則之結構,須利用某些法律概念或名詞,如住所、履行地、行為能力、侵權行為、婚姻、夫妻財產、繼承、法律行為方式等,而每一法律概念或名詞,其涵意如何,範圍如何,在各國法制上,常有差異,因此,不但同一組事實,在不同國家法制上需可屬於不同之概念或範疇 ,而且,對同一連接因素亦可能在不同國家法制上有不同之解釋。 因此涉外案件,依其事實究應歸屬於內國國際私法何一概念或範疇,以及國際私法上之連接因素,應為如何解釋,內國法官應先予確定,否則即無由確定案件應適用之法律。 我國國際私法定性概念向引國外名案說明如法國名案Anton v. Bartoleus(1891),英國名案Ogden v. Ogden(1908),英國名案 Horn v. North British Ry.(1878),然定性與該國之民、商實體法及民事訴訟程序法有密切之關係,不瞭解其相關法律而欲掌握定性之真義並於從事司法實務時正確運用,嘎嘎呼難矣,此證諸最高法院近二十年來關於定性之案例尤見其然,今後如何配合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民法之規定正確掌握定性之觀念以為學界及實務判決之重要參考,實為我國際私法一重要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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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國最高法院重要判決之研究: 二○○四~二○○六」專題序言
2. 涉外商品製造人法律責任之定性問題分析
3. 從平衡涉外民事訴訟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之觀點探討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之解決標準--由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臺上字第二四二三號判決談起
4. 過失相抵--我國最高法院歷年來判決之檢討與分析
5. 損害賠償法之原理--我國最高法院歷年來判決之檢討與分析
6. 判決的國際效力--兼評最高法院兩則有關承認「美國判決」的判決
7. 出賣被查封的不動產與給付不能--最高法院八二年度臺上字第一0三四號判決的檢討
8. 民事訴訟法以判決違法為再審理由的探討--最高法院及行政法院有關判例之商榷
9. 最高法院七十八年臺上字第三六九三號判決的再檢討﹣﹣前行為的保證人地位與客觀歸責理論初探
10. 論運送契約與運送責任--兼評最高法院七十九年臺上字第一六○三號判決
11. 確認他人間法律關係之訴﹣﹣最高法院七十七年度臺上字第一四一八號判決之評釋
12. 船舶被法院扣押, 貸主能否要求保險賠償?:兼論最高法院就里查寶特輪之判決
13. 不當得利之連帶債務:兼評最高法院七四年臺上字第二七三三號判決
14. 訴之重疊的合併與選擇的合併:試評釋最高法院七十一年度臺上字第二三八八號判決
15. 租賃物所有權移轉與押租金之關係﹣﹣兼介紹最高法院六十二年度臺上字第二0五三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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