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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司法院大法官「法律違憲解釋」之研究--以第五屆、第六屆大法官為中心
書刊名:政大法學評論
作者:廖元豪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Liao, Yuan-hao
出版日期:2000
卷期:63
頁次:頁81-104
主題關鍵詞:司法院大法官違憲審查法律違憲解釋審查基準不同意見書協同意見書違憲機率法律違憲之效果形式途徑權衡途徑The formalist approachThe balancing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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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法律之合憲性進行審查,應是司法院大法官最主要的功能。而宣告法律違憲之解釋,由於具有反多數決的特徵,也是違憲審查制度最具爭議性的功能。本文針對第五屆以及第六屆大法官(釋字第二○○至四八九號解釋),針對法律宣告違德之解釋進行分析研究,藉此觀察大法官對於「法律違憲」之審查,是否注意到其特殊性,而以不同之方式處理之。 本文研究之結論如下: 1.在功能分工上,大法官應強化或專注於「法律違憲審查」而減少對「命令」之審查。   2.法律違憲番查,涉及立法者的政治決定,大法官應較命令之審查更予尊重。   3.對於不同的憲法規範,大法官實際上已經區皆不同的審查基準或審查密度,然而並未說明理論基礎何在。   4.在宣告法律違憲之解釋中,協同意見或不同意見出現的比率較高。   5.大法官違憲解釋的論證大幅採用形式途徑,欠缺實質利益權衡與說理。此點有必要加強,以強化大法官解釋之民主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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