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軍第二砲兵部隊現役的各型彈道飛彈計有:「東風五型」洲際彈道飛彈,「東風四型」、「東風三型」與「東風廿一甲型」長程彈道飛彈,「東風廿一型」中程彈道飛彈,以及「東風十五型」、「東風十一甲型」、「東風十一型」等短程彈道飛道。其中被中共列為戰略彈道飛彈的「東風五甲型」、「東風五型」、「東風四型」,「東風三型」飛彈,皆係自固定發射井或發射陣地發射、以液態燃料火箭推進,其發射前之準備作業需時甚長,彈著精度甚低,且因陣地固定而被敵對國家指定為其戰略導彈瞄準之目標,甚易被摧毀,其戰鬥存活率甚低,完全不符合「飛彈防禦系統」時代的性能而求,亟需以新一代彈道飛彈汰換。 二、中共研發新一代彈道飛彈始自80年代初期。其研發策略為:發展固態燃料火箭推進以取代液態燃料火箭推進;發展戰術彈道飛彈以配合戰略彈道飛彈運用;研發第二代戰略彈道飛彈以提升戰略飛彈之戰力;自第一代戰略飛彈(液態燃料火箭)之基礎剸展人造衛星運載火箭。新一代彈道飛彈中最先研發的是「東風廿一型」中程彈道飛彈,繼而研發了「東風十五型」與「東風十一型」短程彈道飛彈,這三型飛彈皆係以固態火箭推進、以車輛承載可機動發射的彈道飛彈。 三、中共研發新一代戰略彈道飛彈始自80年代後期,提出應具備的性能需求特質為:高射前生存能力、高反攔截(突防)能力、高打擊能力與高可靠性。中共國防科工委於1986年4月提出的研發策略為:先研發射程8,000公里的「東風卅一型(DF-31)固態機動彈道飛彈」用為「基本型」,然後在此基礎上橫向研改衍生「巨浪二型(JL-2)潛射固態彈道飛彈」與縱向研改衍生射程12,000公里的「東風四十一型(DF-41)洲際固態機動彈道飛彈」,不僅可降低研發風險,並可節省研製、試驗經費。 四、「東風卅一型」飛彈自1986年展開研發,計劃於90年代末期開始服役。但研發曾遭遇困難,至1999年與2000年,多次試射才每次皆命中目標,推判可能已完成其「設計定型」,繼而展開「工程定型」與小量生產,並可能於2-3年內完成首批若干枚「東風卅一型」飛彈的製造,撥交第二砲兵部隊部署。在此同一時間,中共配合「東風卅一型」飛彈的研發,已展開「巨浪二型」飛彈之研發與試驗,並於2000年12月自「試射潛艦」水下發射「巨浪二型」飛彈,進行飛行試驗獲得初步成功。「東風四十一型飛彈」可能於「東風卅一型飛彈」研發高潮後已展開研發工作,可能將於2005年完成「研發定型」,2010年以前成軍部署。 五、中共的新一代戰略彈道飛彈將自下述多方面有效提升中共的戰略戰力:「東風卅一型」與「東風四十一型」飛彈部署後,中共戰略彈道飛彈的射程可覆蓋美國全境,能大幅增加對美國攻擊的能量與戰略壓力;新一代戰略飛彈服役後,能大幅提升中共戰略飛彈的機動性、隱蔽性與存活性,進而增加其核威懾與「第二波」攻擊美國的戰略戰力;新一代飛彈的彈著命中精度(CEP)甚佳,具有反攔截(突防)能力與多彈頭,以突破NMD飛彈防禦系統的多層攔截,因而實質上提升了中共戰略飛彈的戰力;「巨浪二型」潛射彈道飛彈利用核潛艦的高度隱蔽性與潛伏性,可躲過美國的第一波核攻擊、而自全球海域潛射攻擊美國,有效地執行報復性第二波核攻擊。 六、由於「東風卅一型」、「東風四十一型」與「巨浪二型」等飛彈仍在研製中,並且中共也尚未具備完整的「太空指、管、通、情、偵、監(C4ISR)」系統,中共要能得心應手地運用其新一代戰略飛彈,尚需約10年時間的苦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