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聯合貸款因金額龐大,參與交易當事人眾多且往往隸屬不同國籍,使其貸款安排與相關契約內容,較一般國內貸款契約複雜許多。本文以英國法為中心,自國際聯合貸款交易過程及當事人之間,首先分析簽約前,借款人與主辦行之間、主辦行投標書法律關係及性質。其中準據法選擇空間,於我國法制下對交易相對人而言,其彈性與成本並不亞於英國法,但在法人行為能力認定上與公序良俗之認定標準,仍有不確定風險。其次,分析融資性契約重要事項,於適用我國法下,部分條款法律效力或不能滿足條款訂定目的,使契約安排受到限制。最後,針對貸款契約正式簽訂後,借款人、代理行與各貸款人間,可能產生法律問題,其中代理行與其各貸款人間,於英國法下法律關係,以及衍生性金融資產之安排,或有我國借鏡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