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經濟整合已趨成熟,其對於國際政治經濟有著相當影響力。在全球化與貿易自由化的潮流下,第三國與歐盟之交往愈形密切,常常需要透過國際談判來達成協議。歐盟乃一區域整合體,內部包含十五國之共同利益,會員國透過制度達成協議,以利進行對外貿易談判。其主要對外貿易政策之負責機構為:歐盟理事會及執委會,執委會雖為代表歐盟對外談判者,但仍受到理事會之掣肘。理事會對外決策係透過投票制度呈現,而歐盟整合至今,理事會所演變之投票制亦有所改變,從一致決至多數決,在不同投票制度下,所賦予談判代表對外權力與議價區自然有然有所區別,並影響最後國際協議達成與否。理解此種制度面呈現之特性,方能作為與歐盟在國際貿易談判交涉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