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跡證(Behavioral Evidence),係指任何可作為提示或代表歹徒個人犯行的行為科學證據;其範疇不僅涵蓋肢體行為(Physical Behavior)和性行為(Sexual Behavior),尚包括口語行為(Verbal Behavior)。行為跡證分析,是針對犯罪證據,被害情形及現場特徵等資料詳加剖析的演繹過程,俾以探求這三者在犯罪行為意涵上的聚合點(Behavioral Convergences)。性侵害者行為跡證的獨特性,就如同指紋及DNA一樣,都是獨一無二的;警方若能善加解析這些獨特性,將有助於縮小偵查的範圍,鎖定犯案歹徒的身份。本文旨在探究陌生人間性侵害案件偵查中,行為跡證的涵蓋範圍、行為跡證與作案動機、行為跡證的涵蓋範圍、行為跡證與作案動機、行為跡證與前科素行,以及行為跡證與地緣剖繪等相關議題;最後,就此一主題作出討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