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研究係針對國內外海洋污染防制相關法規,經蒐集後嘗試研討,並加以比較、 評析,以圖作為日後海洋污染防治相關作業之參考依據。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儘速劃定海洋管制區,訂定海洋環境管制標準,並據以訂定分區執行計畫及污 染管制措施;(二)落實海洋設施管理,加強污染行為管制;(三)建立國內海洋污 染緊急應變訓練機構,國際海事組織針對事故現場條件及管理制度而訂定「海洋污染 緊急應變能力訓練課程」,要求油污緊急應變人員包括操作人員(Operator)、現場指 揮官及總指揮官(Incident Commander)等三級,均應參加依IMO所認證的專業訓練課 程並取得證書,以確保應變操作的安全性;(四)應迅速完成海洋污染源管理地理資 訊系統之開發建置,並整合各相關主管機關海洋相關圖層與地理資料庫之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