廂軍當中人數較多的是屬於步軍體系,而一般所謂的雜役兵也多半就是指這些步軍指揮。但「雜役」究竟是指何種勞役工作?需要讓宋朝花費大量的軍費去養大批士兵去從事這類勞役工作。雖然史料上有記載是因工作、榷酤、水陸運送、通道、山險、橋梁、郵傳、馬牧、隄防、堰埭等等而立,1但以一言帶過這人數數十萬、時間橫越三百餘年的制度,似乎有所欠失。而軍隊在擔任這些職務上,究竟是以哪部分站了主要的需求,哪些又是普遍性的設置,有關這些問題都希望能從一一的資料匯整中重新詮釋「雜役」二字的定義為何。 本文將逐一針對兵制中的廂軍名稱所代表職務功能加以討論,先從其工作內容去判斷,看這些軍隊所從事的是何種工作,與史籍中所記載的工作項目出入多少,以及從事這項工作是否有其專業性及減輕人民的負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