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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題名:
商品自傷非商品責任的保護客體--評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臺上字第二一三九號民事判決
書刊名:
月旦法學
作者:
謝哲勝
出版日期:
2014
卷期:
232
頁次:
頁246-254
主題關鍵詞:
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一
;
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
;
商品責任
;
商品自傷
;
雙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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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自傷是否為商品責任的保護客體,一直以來都是學說所討論的重要爭議問題,對此爭議,最高法院首先在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六三七號判決採取否定見解,之後於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三九號判決也採取否定見解。本文認為,商品責任屬於侵權行為責任,所保護的客體為被害人固有的權利,而不包括基於契約而可以請求的給付。商品本身為契約的給付標的物,商品自傷從損害的性質與內容而言,應屬契約責任所規範的範圍,而非商品責任所及,因此商品自傷並非商品責任的保護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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