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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論註冊商品停產後之維權使用--以臺朔汽車商標廢止案件判決為中心
書刊名:智慧財產權月刊
作者:王義明
作者(外文):Wang, Yi-ming
出版日期:2016
卷期:211
頁次:頁28-42
主題關鍵詞:臺朔汽車商標使用維權使用真實使用一般商業交易習慣註冊商標指定之商品服務售後服務直接相關歐盟法院After-sales servicesDirectiy 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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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後未使用滿3 年,依商標法第63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申請廢止的情形,為實務上判斷「維權使用」最主要的案例類型。商標「維權使用」的客體,一般是以註冊商標指定之商品服務為限,本件判決針對商標權人已經停止生產之汽車商品,認定因被授權人仍持續提供中古車輛買賣及車輛保養與零件維修服務,其情形與車輛商品之商業交易習慣相當,已符合「維權使用」之要求。該項 認定標準具有創新參考之價值而與以往之判斷原則不同,本文作者嘗試歸納國內外實務見解及其他相關案例加以分析,期能提供未來實務運作之參考。
期刊論文
1.陳昭華(20121000)。將商標使用在廣告或贈品上是否構成維權使用之探討。智慧財產權月刊,166,111-136。new window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陳盈竹(20150200)。未使用商標排他效力限制之案例評析。智慧財產權月刊,194,51-71。new window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圖書
1.謝銘洋(2012)。智慧財產權法。謝銘洋。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圖書論文
1.謝國廉(2015)。歐盟與英國商標『真正使用』之概念與實務。「商標使用」規範之現在與未來。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陳秉訓(2015)。論美國聯邦商標法之商標維權使用--以聯邦上訴法院為中心。「商標使用」規範之現在與未來。  延伸查詢new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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