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美術著作集管團體除管理重製權等一般授權外,亦管理追及權、二次利 用之授權等權利,而追及權係美術著作所特有之權利,最早於伯恩公約中制訂, 英國於2016 年完成追及權之相關立法工作,希望透過該制度提升藝術創作精神 面之價值與保護,至於二次利用授權部分,則透過不同類型之集管團體合作,進 而在不同產業中收取利用美術著作之權利金,以保障著作財產權人能得到最大之 利益。本文先簡介英國三家美術著作權集管團體所管理之權利、使用報酬率與分 配、二次利用等相關授權實務,並藉由實務來瞭解美術集管團體如何運作,最後 分析、探討我國市場上目前尚未有美術集管團體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