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分析教育部委託公正學術固體辦理國內大學系所評鑑之可行性,進而研擬具體之替代方案。就研究範圍而言,分為理論與實證兩方面。 本研究並綜合文獻探討與實證分析結果,先就教育部委託學術學會或成立專責大學評鑑單位,以辦理大學系所評鑑之利弊加以分析,亦即針對其可行性加以分析,結果顯示:教育部委託學術學會辦理大學系所評鑑,原則上應屬可行,惟未來實務運作上,宜採「逐步漸進」之做法。本研究並據此研擬三個可行替代方案:一、成立專案委員令,專責辦理大學系所評鑑工作;二、維持現制並委請專業學術團體參與大學系所評鑑工作;三、擇選適當之學術學會試辦大學系所評鑑工作。文中並說明各方案之具體作法及其利弊得失。根據以上分析結果,本研究最後提出有關之結論與建議,俾供教育部決策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