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譯自公共行政評論(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56,No.3, May/Ju ne 1996. 作者為 H. George Frederickson。 本文主要由六個面向來對「新政府運動」 (the reinventing government ) 與「新公共行政」 (new public adminstration) 做比較 。雖然每一次官僚體制改革都不僅相同,但每一次都有強烈的改革動機,兩者都是追求關聯 性和回應性,只是使用的方法不同;理論課題、方法論與知識論內涵,對新公共行政比對新 政府運動來得重要。前者對供應公共服務的市場途徑和個人選擇機制有強列的信任;是從政 者(總統、州長、市長)頗為喜歡的政治選擇。後者精巧的推動,加強落實其民主管理和社 會公道的轉化。兩者都有相同的概念化組織。但新政府運動比新公共行政更為激進;其推行 至今,短期內在效率追求上所增加, 在行政能力和社會公道上可能有長期成本付出。本文對公共行政極具參考價值,故特為譯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