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國防法」是中共一切軍事法律的「母法」,其地位僅次於中共的「憲 法」。也是中共國防建設的基本依據。 二、中共於 1993 年 10 月 9 日成立「國防法起草 委員會」由國防部長遲浩田擔任主任,並抽調人員組成「起草辦公室」從事實際作業。1994 年 11 月完成初稿,廣泛徵求意見, 幾經修正,定稿之後,於 1997 年 3 月 14 日經第八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歷時 3 年 5 個月。三、中共「國防法」分為 12 章共 70 條。 為節約篇幅,僅對其目錄及一、二、三章的內容作一介紹和說明。四、中共「國防法」規定 ,對國防活動實施統一領導;實行積極防禦,堅持全民自衛原則;強調「全民國防」準備打 人民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