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係者作與本系前主任丁維新利用暑假(自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四日至九日止) 前至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及其所屬單位(包括總隊部、第一大隊、淡水中隊、澎湖中隊 、第二大隊、高雄中隊)及澎湖縣政府農業科等單位考察,除討論相關問題、蒐集相關資料 外,並將該問題攜回作更深入、體系的探索。議題內容以目前海域執行國家安全法與漁業法 的實務情況為重點,並論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一則,反應現存 問題,希望提醒有關單位的注意並期求集思廣益,共謀對策。二來,對於相關問題,根據所 研究心得提出個人淺見,此野人獻暴的衝動,希有先進不吝提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