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為一有效移轉及管理財產的制度,亦具有節省稅負之功能。我國信託法制化 後,財政部正研擬信託課稅相關規定。本文旨在探討信託成立、存續及消滅過程中,信託財 產因移轉、管理及信託關係人變更或死亡所發生各項稅捐之課稅原則。並評析財政部「信託 課稅相關稅法增訂草案」。本文認為,草案關於他益信託成立時,贈與稅之課徵;信託關係 存續之地價稅、所得稅之課徵;以及信託消滅,信託財產移轉予歸屬權利人時,契稅、土地 增值稅之課稅等規定,似值斟酌。若能將信託之特質融入稅制中,使信託稅制既符租稅原則 又能兼顧適應信託制度之變遷,信託稅制將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