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中具有非常濃厚的「賭博」之味道,它與「冒險」可說是一體的兩面。在 有正面效應時,被認為是具有積極冒險的品質,而討論其負面作用時,則又會被批評為投機 取巧,然而其基本的出發點皆相同,是對不確定之事物,於發生之前著手,其成敗之機率則事 先未知。 本文的目的係在於討論賭博的本質、以及賭博性電動玩具的違法性與否?以釐清「賭博」 的面貌,並瞭解中外各國社會對「賭博性電動玩具」犯罪的看法及反應,俾能對賭博犯罪有 一概括的認識。且以我國司法機關之各法院對於賭博性電動玩具之相關判決做一分類與分析, 以瞭解我國對於賭博性電動玩具之裁罰程度,並引出相關問題以供後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