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糧價奏報有兩種,一種是糧價清單,其形成過程可能是:知縣(州)的月報糧價→知府的通府概括性糧價→布政使的糧價清單;另一種是糧價細冊,其形成過程可能是:知縣(州)的短期奏報→布政使的糧價細冊,或知縣(州)的短期奏報→知府→布政使的糧價細冊。糧價清單中的府級糧價從空間維度上,可能是轄下兩個價格極端縣的價格,從時間上看,可能是每月下旬或者下半月的價格。州縣的糧價數據來自經濟功能相近的米鋪、糧行和牙行的呈報,價格的具體性質很難判斷——是批發價、零售價還是產地價,這和該州縣的市場中心地級別和其在糧食運銷層級中的位置有一定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