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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題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物權編(專家建議稿)
書刊名:
比較法研究
作者:
李永軍
/
劉家安
/
翟遠見
/
田士永
/
劉智慧
/
席志國
/
于飛
/
戴孟勇
/
尹志強
/
陳漢
/
朱慶育
/
遲穎
/
易軍
出版日期:
2017
卷期:
2017(4)
頁次:
174-200
主題關鍵詞:
區分所有權
;
專有部分
;
第三人
;
債務人
;
所有權人
;
共有部分
;
不動產役權
;
抵押權人
;
不動產登記簿
;
物權變動
;
擔保物權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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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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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自我引用:0
共同引用:0
點閱:1
<正>第一章一般規定第一條【物權法定】物權,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創設。第二條【分離原則、抽象原則】民事主體實施的與物權變動相關的債權行為,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法律行為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或者未交付標的物的,不影響債權行為的效力。物權行為的效力不受債權行為的影響,但當事人對動產物權的變動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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