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是最早把現代性作為問題來思考的哲學家。他通過對現代市民社會危機的剖析,基于自然法來形塑"倫理性"國家,以解決市民社會本身無法解決的困難,從而構建起一種不同于一般"社會正義論"的"國家正義論"。但是,在西方主流正義論話語中,黑格爾的"國家正義論"一直沒有得到承認。德國著名哲學家霍耐特為改變這一狀況,致力于"黑格爾法哲學再現實化"的系統工作。其意義應予充分肯定,但其路徑卻頗值得懷疑。如果不從黑格爾法哲學的文本闡釋出發,不遵循黑格爾法哲學的"形而上學"框架,黑格爾"正義論"將"國家"視為自由與正義這一倫理理念之現實化的"場域"、基礎和保障這一根本特點就不能得到合理承認,將黑格爾的"國家正義論"作為"社會分析的正義論"就不能算作是黑格爾法哲學真正的"再現實化"。因此,我們應當回到黑格爾法哲學的文本本身,闡明黑格爾法哲學中"市民社會"作為"倫理性喪失"的中介環節如何通過"國家"的監管和塑造,在一個作為倫理理念之現實化的"現代國家"即"社會國家"中,使建立在個人自由和社會充分發展基礎上的"正義"真正具有可實現的現實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