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密約"是巴黎和會山東問題中日爭執的焦點。和會前夕北京政府外交政策方針由"親日"轉向"親日聯美",陸征祥到達巴黎后經與北京政府商議,確立"聯美制日"方針。中日代表圍繞山東問題展開正面交鋒,中國決定將所有戰時密約交由和會裁判。日本堅持1915及1918年的中日條約有效,美國不承認所有戰時"中日密約",中國主張1915年中日"民四條約"不能作為日本取得德國山東權益的依據。中國代表團事先不知1918年"中日密約"詳情,在和會期間方逐步獲知密約全部內容。中國向和會要求將戰前德國在山東的權益直接歸還中國,日本則主張由其繼承這份權益后,再有條件轉交中國。隨著和會形勢變化,美日妥協,不談"中日密約"是否有效,決定讓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經濟權利,日本作出口頭聲明,從速將山東半島連同完全主權交還中國。中國拒簽對德和約后,代表團建議北京政府堅持不承認密約、由國際調停山東問題的立場,拒絕與日本開議。山東問題由此轉入新的處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