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關鍵在于引入非公有制資本的過程中,營造國有股東與中小股東平等行使權利、共同享有利益的良好治理環境。然而,在我國國有企業擁有控制權的混合所有制公司中,普遍存在控制股東一股獨大、缺乏制衡、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問題,容易產生控制股東濫用權力現象。實踐中,控制股東通過濫用表決權、違規關聯交易、侵占和挪用上市公司資產、欺詐等行為侵害公司以及中小股東利益的現象層出不窮。對此,我國應當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強化對控制股東的權力制衡和責任約束,以保障民營資本中小股東的權利實現和投資利益,以此推進國資和民資之間的有效混合,形成經濟發展的合力,實現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