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專業音樂領域出現了三種面相,即:消解音樂作為聽覺藝術的本質特征,有悖音樂藝術特殊規律,放逐音樂體裁特征的音樂創作;在古典與流行之間穿越,在東西、雅俗、古今之間進行混搭、雜糅,放逐和顛覆既定文化形象的音樂表演;關注跨界民族音樂文化、民族地區音樂文化融合的現象,重建中國音樂文化身份和文化主體性的音樂研究。面對這些旨在解構、挑戰、重建的反本質主義音樂現象,理論家們一方面應堅持本質主義的知識建構和認識論模式,并在堅持本質求證前提下作出堅持和妥協;另一方面則應打破本質主義與反本質主義的二元對立,既將知識建構作為理論的原點和歸宿,又要承認概念與其所指陳的對象之間存在差異,并從本體論、認識論轉向價值論,作出一種基于實用理性和人文主義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