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頤易學的特點是以義理解《易〉,直接從《易〉中發揮易理,而不計較l、 益和象數。他認為《易〉是載道之書,天理、天道便包含在《易〉之中。而朱熹 把《周易〉看作一部l、益之說,要求學者先以←益占決之意來領會聖人作《易〉 時的教人占F 之本義。由於程未對《易〉之性質的理解不同,故其解《易〉之方 與解《易〉之例也隨之而異。朱熹批評了程頤等易學之義理派只重義理的發揮, 輕忽以至不講《易〉的占F 本義的治《易〉方法。他主張在通得經文本屆的前提 下推說義理,並把象、占、理結合起來。「體用一源,顯微無問」乃是程頤易學 哲學的精髓,朱熹在此一基礎之上, 進一步對「體用一源」加以闡發, 以之作為 易學哲學的根本宗置, 提出了「太極為理」說,從而完成了建立理學派以理為本 的哲學體幸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