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對蒙古族聚居的地區屬地內實施封禁和蒙漢分治。隨著清初順治年間官方招募移民以及為謀求生計漢族的自發移入,漢族人口的數量不多增多,封禁政策受到沖擊,蒙漢關系也發生變化。嘉慶五年(1800年)下旨可"接地養民""以資蒙古生計",將處理郭爾羅斯前旗蒙荒開墾的原則和辦法,載入《大清會典事例》等文獻中,并通告各蒙旗,宣告蒙地開始弛禁。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又宣布實行"移民實邊"政策,即徹底廢棄原有對蒙封禁、禁墾蒙地的政策。光緒朝有組織地把大批漢民移入蒙旗,大量拍賣蒙荒,使得蒙地發生社會變革。自此蒙地封禁和蒙漢分治政策最終瓦解。漢族人口的遷入過程中出現了土地私墾,在光緒朝最終被迫招墾開辦蒙荒,在札薩克圖王旗夾雜著蒙、民矛盾與糾紛。但是隨著蒙漢之間相互學習、和睦相處,客觀上促進了蒙地生產力的發展,促進了民族的融合,加強了多民族生活區域的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