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七年四月九日韓國日報(韓國)報導:「中共國務院....最近(該報紙
並未提到正確的日字)正式決定將與韓國進行直接貿易」。因為韓國與中共是不同的
經濟體系,而且彼此未任何外交關係,所以其貿易及投資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與自由經
濟國家或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之間的交易所牽涉的法律問題不同,值得加以研究。
論文全文共約卅多萬字,分為六章,茲略述各章的內容如下:
第一章:緒論。首先簡單地論及目前韓國與中共間產生直接貿易的背景,然後提及研
究動機和方法。
第二章:關於韓國與中共間貿易投資契約的法律問題。在本章討論兩國貿易投資主體
和其從事交易的法律方式,韓國企業與中共所簽訂的合同上的若干法律問題以及現階
段兩國貿易投資主體締結合同上的障礙。
第三章:關於韓國與中共間貿易投資保護的法律問題。在本章討論中共方面的保護與
其對韓國企業的意義以及韓國方面的保護因應。
第四章:關於韓國與中共間貿易投資糾紛解決的法律問題。在本章討論中共的貿易投
資糾紛解決制度和兩國貿易投資糾紛解決所面臨的若干法律問題。
第五章:解決韓國與中共貿易投資法律問題的法律途徑。在本章討論如何解決兩國貿
易投資關係所面臨的法律問題。
第六章:結論。在本章對兩國貿易投資法律問題作一整體性的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