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齣悲劇的製作和演出過程就亞里斯多德而言,在「原因」的詮釋下是可
以包含有質料因、動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而在實質上,質料因卻是探
討著激情、習性的美德、行動的選擇、幸福與不幸、法與罪過等的問題。
在動力因方面探討靈魂的運動、對靈魂的模仿、行動和情節等問題。在形
式因和目的因方面探討的是觀看、思辨、智慧和最高善的問題。亞里斯多
德對希臘悲劇的系統詮釋顯示出希臘人的有機整體世界觀哲學。在黑格爾
方面,我們是從意識形態的發展及其衝突來界定黑格爾的悲劇詮釋。意識
形態就是特定時代的一種世界觀,古希臘的意識形態的實質表現是「倫理
實體性」,希臘悲劇所表現的意識形態或哲學世界觀即是兩個實體性之間
的衝突,黑格爾主要是以兩個具有普遍性力量之間的衝突來探討希臘悲劇
問題。凡是具實體性的力量都具有「法」的基礎,有「法」即有「權」,
因此「衝突」是來自兩個具有「法」的基礎的力量的對抗,而毀滅總是代
表這些普遍性的個體性。黑格爾的悲劇理論是他的歷史哲學的一個戲劇性
展現,悲劇英雄與世界史的英雄人物在本質上沒有差別。個體性在滿懷「
激情」下的犧牲,揭示了絕對理性或希臘神話中宙斯的狡黠,黑格爾稱之
為「永恒正義或公正」的勝利。尼采對希臘悲劇的詮釋是根據叔本華和赫
拉克里特的哲學,並且再塗上希臘神話的色彩。「意志」、「生成流變」
和「酒神」在其悲劇詮釋中是作為三位一體而存在,尼采借「魔變」來展
現前者,這「三位一體」是作為「原則」或「本原」而存在的。「魔變」
也就是連結意志與表象,酒神衝動與日神衝動之間來展現一系列的藝術形
式(造型藝術和非造型藝術)的產生運動,而希臘悲劇是這兩者最終和最
具體的結合。尼采是以這種「二元一根」的形上學來詮釋希臘悲劇,但實
際上作為宇宙的真相和實在的是「意志」、「生成流變」和酒神。尼采的
悲劇詮釋認為,悲劇所演出的悲劇英雄其實是酒神自己,悲劇英雄的命運
也就是酒神的命運,酒神將自己具體化為悲劇英雄來演出他永恒不斷的「
生」與「死」。因此,藝術現象就尼采而言只是顯示出日神的造型藝術的
虛幻性,以及酒神藝術的永恒回歸,因此我們的藝術審美也只是一種幻覺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