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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經濟倫理與公共政策之新古典經濟分析
作者:袁國寧
作者(外文):Yuan Gow-Nine
校院名稱:國立中山大學
系所名稱:中山學術研究所
指導教授:王鳳生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7
主題關鍵詞:功利主義不對稱訊息工具理性非中立性代際公平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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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的研究內容主要包括二大部份,其一為中、西方倫理、經濟思想基礎理論部份:其二為市場實務之應用倫理、經濟主題部份,前者係採用屬縱面分析的歷史研究法,經由中、西方主要倫理、經濟思想相關文獻資料的蒐集、彙整並對照比較,以分析中、西方倫理、經濟思想之內含、彼此間的差異,最後提出中、西方倫理、經濟思想、文化互補之道。後者是在前述倫理經濟思想縱向分析之基礎下,針對市場實務的相關主題,包括保險市場經營效率、公共財供給倫理及環境經濟與政策等,採用橫剖面經濟倫理模型建構法,透過比較靜態分析,以建立各個分析主題下可能存在的倫理系統架構,俾能顯示各分析主題在不同假設條件下,各個新均衡狀態所適用的倫理原則,最後經比較對昭提出在適當倫理原則規範下,有助於政策制訂與推動之方案。  競爭性保險市場均衡效率之分析,主要係以是否滿足 Rothschild-Stiglitz(1976)所提出的分隔均衡三個條件為基點;就保險契約當事人應履行契約的成立前、後之告知與通知義務之倫理層面而言,針對自我選擇條件,考量保險關係人間訊息掌握與訊息傳遞、接受之程度,探討契約成立之前後所可能存在之道選擇,繼而影響保險費率負擔的公平性與保險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當然在競爭性市場中至佳均衡解必須為一足額保險之分隔均衡,且須能反映完全訊息傳遞與接受,此可謂一強性保險倫理原則。此外,再依據此一原則,去檢定在弱性保險理原則下其他均衡模型之效率,包括善佳、次佳、再次佳等均衡解。  在非純利他情況下,無論公共財是純由私部門提供或公、私部門聯合提供,只要在公共財供給過程中,財富、所得移轉各關係人間,接受者利他性於施與者之利他性,其對後續公共財供給具有正面增進的作用,特別是在政府對私部門公共財供給,提供補貼誘因後,公共財的總供給會持續增加。但是當私部門藉由公共財的供給獲得政府補貼的同時,可能進行多項非利他行為如逐財利、逃漏稅等,將促使此此種財富、所得移轉關係人間之非利他程度之差異性加據後,會進一步增進公共財之總供給,此時公共財總供給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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