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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嶽麓書院藏秦簡《叁》奏讞書研究
作者:楊椀清
作者(外文):YANG,WAN-CHING
校院名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國文學系
指導教授:汪中文
林文欽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2018
主題關鍵詞:嶽麓書院藏秦簡秦律奏讞書出土文獻the Qin’s bamboo slips collected by Yuelu AcademyQin LawZou Yan Shuunearthed 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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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麓書院藏秦簡》是湖南大學嶽麓書院在2007年搶救性購入的一批珍貴竹簡,內容包含質日、為吏之道、占夢書、數書、奏讞書、秦律雜抄等。目前已出版至第五冊,其中第三冊《嶽麓書院藏秦簡(叁)》是關於戰國秦至秦統一後跟律法有關的判例,內容多是秦代的官吏判案過程有疑慮時,上表奏讞的案例,有一部分是因破獲微難獄而請求升官的案例,整體而言,是研究秦代律法和瞭解秦代民間生活的重要材料之一。
  《嶽麓書院藏秦簡》中所見律法皆可與《睡虎地秦簡》、《里耶秦簡》、《張家山漢簡》……等出土秦、漢簡做比對,除了可以互相解釋印證外,亦可看出漢律在秦律基礎上的沿襲。
  《嶽麓書院藏秦簡(叁)》共有十五個案例,均為判例。雖然有些案例殘簡頗多,但仍可大致判讀其內容,自出土以來研究者眾,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本文將十五篇案例重新分為五類:第一類為「盜罪案件研究」:此類之四案例,皆與盜和贜有關。第二類為「刑事案件研究」:有三個案例,皆是盜殺人案,後二案之獄史因破獲微難獄而升官。第三類為「乞鞫案件研究」:有二案例,皆和奸有關,一為強奸,一為和奸。皆不服判決要求重審之案件。第四類是「為偽書和畏耎案研究」:一為秦代偽造文書,另一為臨陣脫逃。第五類為「綜合案件研究」:此類之案例與前述之案件並不相關,故分在同一類,其中有因年紀小無參與謀劃之案件、官吏過失、恐嚇罪等。
  本文從釋文、彙釋及相關問題研究著手,除了羅列前人研究外,加上筆者之爬梳整理並提出個人看法,希望對後來之相關研究者,有所裨益。
The Qin Bamboo Slips Collected by Yuelu Academy are a series of precious bamboo slips bought and rescued by Yuelu Academy of Hunan University in 2007. The slips include chapters such as Zhiri, The Official Road, Books on Dream Interpretation, Book on SHU, Zou Yan Shu, Miscellaneous Copies of Qin’s Laws, and five volumes have been published in total. The third volume records the judicial precedents based on laws from Qin in the Warring States to the Qin Dynasty. It mainly consists of the precedents of the doubtful cases, part of which is about self-recommended promotion letters written by officials who had solved the problematic cases. Overall, the third volume is a crucial resource to study the laws and to learn the daily life in the Qin Dynasty.
  The laws on The Qin Bamboo Slips Collected by Yuelu Academy can be compared with other Qin bamboo slips and Han bamboo slips, such as The Shuihudi Qin Bamboo Slips, Qin Bamboo Slips of Liye, and Zhangjiashan Bamboo Slips. Researchers not only find the above slips share consistency regarding judicial precedents but also indicate that Han Law originated from Qin Law.
There are 15 different kinds of cases in the Yuelu Academy Qin Bamboo Slips. Although lots of parts of precedents have disappeared, researchers are still able to recognize most of the contents. Since the slips were unearthed, many researchers have devoted themselves to exploring the mystery of these valuable documents. This paper divides Volume 3 into five categories. The first category, the Study of Theft, includes four stealing cases. The second category, The Study of Criminal Cases, includes three robbery and homicide cases. The third category, The Study of Rape, includes one rape case and one adultery case. The fourth category, The Study of Forging Official Letters and the Deserter, includes one case concerning using official seal unauthorized, and the other referring to someone running away the force illegally. Last but not least, the fifth category, the Study of Comprehensive Cases”, includes the cases which are not related to the above four categories, such as offenses of malfeasance in office and extor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lips translations and terminology and provides individual research findings. Apart from the existing views on Qin Bamboo Slips, we hope our efforts could be beneficial to further related researches.
引用文獻
一、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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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位論文
王鳳:《秦漢簡帛文獻文化詞語匯釋與研究》,長春:東北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博士論文,2014年。
朱曼宁:《嶽麓書院藏秦簡(叄)》文字編》,彰化: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系碩士論文,2014年12月。
江昊:《〈嶽麓書院藏秦簡(三)〉文字與詞彙研究》,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15 年 。
吳星星:《嶽麓書院藏秦簡(叁)文字編》,安徽:安徽大學碩士論文,2015年。
孫言誠:《簡牘中所見秦之邊防》,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畢業論文,1981年。
時軍軍:《嶽麓書院藏秦簡〈三〉相關問題研究》,河南:鄭州大學歷史學碩士論文,2016年5月。
張岩岩:《《嶽麓書院藏秦簡》(三)第一類簡集釋》,湖北:武漢大學碩士論文,2014年。
張韶光:《《嶽麓書院藏秦簡(叁)》集釋》,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碩士論文,2017年4月。
趙久湘:《秦漢簡牘法律用語研究》,重慶:西南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博士論文,2011年。
劉雨林:《嶽麓書院秦簡(壹)—(叁)通假字研究》,湖南:湖南大學語言學及運用語言學碩士論文,2016年4月。
歐揚:《嶽麓秦簡和張家山漢簡的奏讞文書比較研究》,湖南:湖南大學博士後出站報告,2016年6月。
韓文丹:《嶽麓書院秦簡(叁)文字初探與文字編》,湖南:湖南大學語言學及運用語言學碩士論文,2014年4月。
鐘意:《嶽麓書院藏秦簡(三)第二類至第五類簡集釋》,湖北:武漢大學歷史研究所論文,2014年。
鄔勖:《秦地方司法諸問題研究》,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博士論文,2014年5月。

四、網路資源
于洪濤:〈再論嶽麓簡《尸等捕盜》購金數額〉,《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03,2013 年9 月16 日。
于洪濤:〈試論嶽麓秦簡中「江胡郡」即「淮陽郡」〉,《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90,2009 年6 月18 日。
于薇:〈《嶽麓秦簡0480 號簡中的「陰密」》),《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89,2009 年6 月17 日。
方勇:〈《讀嶽麓秦簡(三)》劄記一則〉,《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92,2014 年2 月21 日。
方勇:〈讀《嶽麓書院藏秦簡(三)》小劄一則〉,《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7,2013 年12 月22 日;
王偉:〈《讀嶽麓書院藏秦簡(三)》劄記一則〉,《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96,2014 年3 月12 日。
王偉:〈岳麓書院藏秦簡所見秦郡名稱補正〉,《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108,2009年7月3日。
何有祖:《嶽麓書院藏秦簡〈奏讞書〉1650 號簡略考》,《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10,2010 年9 月27 日。
張岩岩、鐘意:〈試釋《嶽麓書院藏秦簡(三)》簡136「後妻」、簡158「大官」〉,《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39,2014 年6 月26 日。
曹方向:〈嶽麓秦簡「癸、瑣相移謀購案」補釋一則〉,《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07,2013年09月18日。
曹旅寧:〈《嶽麓秦簡(三)》案例八識劫冤案中奏讞的法律適用問題〉,《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41,2013年10月22日。
曹旅寧:〈何四維《秦律遺文》與〈嶽麓秦簡《三》〉,《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35。2013年10月15日。
曹旅寧:〈孟子梁惠王「五十步笑百步」與嶽麓秦簡(三)〉,《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31,2013年10月14日。
莊小霞:〈《嶽麓書院藏秦簡(三)》註釋商榷一則〉,《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32,2013年10月14日。
莊小霞:〈《嶽麓書院藏秦簡(三)》〈善等去作所案〉之「楊台苑」補說〉,《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26,2013 年10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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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傑,〈《嶽麓書院藏秦簡(叁)》釋文注釋商補〉,《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13年9月13日。
黃傑:〈嶽麓秦簡《學為偽書案》再補》〉,《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898,2013年9 月12 日。
黃傑:〈嶽麓秦簡《為偽私書》簡文補釋〉,《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858,2013 年6 月10 日。
鄔勖:〈《奏讞書》篇題再議——以文書類型和案件性質的考察為視角〉,《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2,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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