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險市場自民國四十九年解除新設立保險公司之限制, 保險公司乃相繼設立 。復以經濟自由化、國際化發展,人口高齡化結構形成,國民對於保險價值改觀及生活方式 多樣化等,亦使得社會對於保險需求殷切。由於人身保險兼具安全保障及儲蓄性質之特性, 並可彌補政府社會福利政策之不足,故大多數國家均有課稅之優惠。我國政府基於鼓勵購買 人身保險商品,對於人身保險亦給予多項租稅優惠。隨著主客觀環境之改變,人身保險商品 不斷推陳出新,現行人身保險相關之課稅規定,實有重新檢討修正之必要。 本文首先簡介我國人身保險商品種類;繼而探討國內人身保險課稅現況及問題;再從租稅理 論面研究建立人身保險課稅制度之考慮因素;並參酌 OECD 國家有關人身保險之課稅規定及 制定保險課稅政策原則,提出結論及建議,期能作為檢討修正我國人身保險相關課稅規定之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