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開創了無限寬廣的虛擬空間,也破除了實體世界中的交易障礙,軟體與商業方法專利的授與則是全球產業邁入知識競爭時代的推手。本文由探討電腦軟體以著作保護演進至專利保護之歷程,並分析商業方法專利之內涵與特性。由於美國在這個領域的發展領先全球,文中多援引美國的判決為參考評析之依據。軟體初以文字著作之類型保護,除了有悖於著作權法以保護文學藝術創作,而非功能性技藝之本旨外,權利要件、保護類型與侵害判斷上,也多與科技屬性之電腦軟體杆格不入。軟體發展成為專利保護之標的,是科技與法律發展的必然。至於商業方法之可專利性,其實只是彰顯產業競爭的優勢已經由有形的勞力與技術轉而成為無形之知識與創意。文中並目前電子商務的商業方法專利的數量與品質進行分析,從而勾勒出企業競爭態勢之輪廓,藉以做為未來發展之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