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自79年度開始執行「文化機構義工之培訓與獎勵」計畫,81年度至86年度入家建設六年計畫內實施,87年度起納入經常業務持續推動,實施對象包括各縣市文化局(中心)、文化機構所屬義工。每年除表揚及獎勵績優義工外,並定期辦理培訓,以增進義工服務專業知能;另為逐步建立文化義工制度,委託學術單位進行專案研究、建立全國文化義工資訊網路、辦理統一招募宣導、徵選文化義工識別標誌、補助意外保險以提供義工服勤保障等等,期強化義工制度與業務運作。 未來對於文化義工業務,除賡續推動訓練、表揚獎勵(表揚獎勵之名額視需要予以酌增)、加強統一招募宣導外,文化義工福利及保障亦將例為推動事項,90年度並將依立法通過的志願服務法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及應有作為之規定,充分配合辦理,並參考其他國家或部會之做法,為全國參與文化建設行例之義工朋友們,提供應有之服務與權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