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自1989年開始,政府財政產生結構性的改變,呈快速惡化的現象,大致上誩,在1995年以前,造成財惡化的主要原因,在於政府支出的膨脹;而在1996年以後,則是因為各項減免稅措施的存在,使得稅基遭受嚴重侵蝕,產生稅收不足、稅負不公、稅制無效率三大問題。 本文首先基於課稅的適足性、公平性、效率性等目標,從租稅負擔率、稅負分配、租稅結構等層面,針對三大問題進行討論;進而彙整行政院財改會「財政改革方案」的稅制改革內容,並對其展開檢討;以及對近來政府推動的最低稅負制加以檢視;最後對全面稅制改革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