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蓆是臺灣草編工藝的代表。雍正5年 (1727),大安溪下游原住民創編藺草粗蓆起,經不斷改良、精進,於道光8年 (1828),經大甲人莊助採以物易物方式,將此「番仔蓆」傳入漢人社會,開啟臺灣草編藺蓆買賣的史頁;相隔約70年後,明治30年 (1897) 苑裡農婦洪鴦受囑託,成功地創編藺草帽,取代象徵上流社會身分地位的昂貴黑呢帽—但戴起來既笨重又悶熱,不久帽商大量生產,銷售到日本,受到熱烈喜愛,從此展開比藺蓆更為重要的商業化事業。 臺灣局部產地形成編帽風氣後,因有利可圖而吸引各地紛紛加入產銷,終成臺灣最重要的一種出口工業製品,賺取外國大量的外匯,也為編工家庭提供一份極為有利的副業收入,改善了傳統農業社會下數十萬貧窮百姓的經濟。 本文從日治臺灣總督府及戰後官方、民間歷年來的文獻檔案當中,摘其精要,試以編年及製品兩種面向,扼要歸納出此產業的商業概況,以究其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