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專利應就每一發明提出申請,但二個以上發明屬於一個廣義發明概 念,亦即具發明單一性者,得於一申請案中提出申請。發明單一性規定之目的, 除了基於經濟上之原因,主要係為有效利用審查資源,方便分類、檢索及審查, 以利於公眾對於專利資料之查閱與利用。申請專利之發明不符單一性時,必須分 割或刪修;然若經專利專責機關審定核准,不符合發明單一性規定並不構成舉發 之理由。審查人員對於單一性之判斷步驟,尤其在何種情況需檢索、何種情況不 用檢索,常有許多疑問。本文彙整我國與各主要專利國家有關單一性的相關法 條、審查基準,檢視相關事實,並提出對實務上審查發明單一性之簡單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