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是為以文字寫就,有特殊的意圖,被分類管存於檔案中心或博物館,並且能為某些人、事、物之證明。而從古至今,可能使用的媒材有石材、竹簡、羊皮紙、織品、各式的紙類,以及現在熟悉的電子媒材等等。目前檔案館及博物館等管存的文獻類型,以其蒐藏價值而言,仍以「實體」材料的文獻為主,且以紙類的物件居多。 本文試著分析文獻可能運用的展示方式,主要歸納成兩大類型,在「文獻原貌的呈現」此節主要是分析文獻原件、仿製品、數位化資料的展示方式,在此,文獻的內容及原始樣貌可被較完整的呈現。而在「文獻之外的展演」此節,分析則是將文獻資料加以轉化、延伸,可能被轉換成一個裝置、一個場景,搭配文獻內容的展示手法;或是,超越文獻本身,傳達文獻被產出時的重要意涵。 最後,期許運用文獻資料者,能藉由深度的研究,以及故事線安排、展示手法的巧思,創造出引人入勝的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