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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使用報酬率審議新制之檢討
書刊名:智慧財產權月刊
作者:謝宛蓁
作者(外文):Hsieh, Wan-chen
出版日期:2015
卷期:203
頁次:頁36-63
主題關鍵詞: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使用報酬率事前審議制事後備查制暫付款單曲費率共同使用報酬率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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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於 1997年 11月 5日公布施行「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經過十多年之適用,逐漸在實務上產生許多爭議問題。為有效解決相關實務問題、弭平權利人與利用人間之爭議,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乃於 2010年 2月 10日修正通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使用報酬率審議機制之變革,包括由事前審議制改為事後備查制,並新增暫付款、單曲費率、共同使用報酬率及單一窗口等制度。 新使用報酬率審議機制自 2010年 2月 10日施行至今,已超過 4年半時間,原本修法是為了減輕主管機關之負擔、健全著作權市場之運作,惟新制實施後,上述各項新制度之成效不僅未如預期,甚而於實務運作上衍生許多問題及窒礙難行之處,因此,引發本文探究及檢討新使用報酬率審議機制之興趣。本文將先行比較分析新舊使用報酬率審議機制之差異,再探討新使用報酬率審議機制施行後 產生之實務問題,包括增加行政負擔方面之問題、授權市場不安定方面之問題及執行面之問題,並嘗試分析問題成因。最後,本文將依前述研究成果及個人過去擔任費率審議工作之親身觀察,指出現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中之不合理處,並提出修正建議,期能解決目前實務上之問題,讓使用報酬率審議機制之運作更為順暢。
學位論文
1.謝佩芫(2009)。著作權主管機關對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監督輔導之研究(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其他
1.陳民峰(20080709)。警廣與MUST大戰,詞曲作者傳倒戈,http://msnews.n.yam.com/mkarticle.php?article=20080709003655。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說明,http://www.tipo.gov.tw/lp.asp?ctNode=7000&CtUnit=3448&BaseDSD=7&mp=1。  new window
3.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2004年第4次會議紀錄。  延伸查詢new window
4.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2012年第7次會議紀錄,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332754&ctNode=6998&mp=1。  延伸查詢new window
5.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2014年第7次會議紀錄。  延伸查詢new window
6.章忠信(20090425)。「平行授權」與「單曲費率」於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之必,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538。  延伸查詢new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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