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是種研究社會法律現象的社會科學,以判斷是非曲直為其主要目的,然社會法律現象牽涉複雜,其是非曲直,不應僅由司法審判人員單方決定,如是,對法院判例、判決的研究,實對保障國民權益大有幫助。在我國,判例判決研究並不普遍熱烈,主因司法審判機構,素不公開刊載第一、二、三審判決全文,而僅刊印判例要旨所致。有鑑於此,為使法律學術不與司法實務脫節,以便司法審判人員隨時注意學術界之意見,供作審判時之參考,特就最高法院對於親屬、繼承法有關請求返還聘金及禮物、確認收養關係無效、確認婚姻關係成立、親權被侵害時之精神上損害賠償及合意解除婚約時之損害賠償等判決判例作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