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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論票據之有形偽造與無形偽造
書刊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作者:蔡墩銘
作者(外文):Tsai, Tun-min
出版日期:1972
卷期:1:2
頁次:頁319-326
主題關鍵詞:票據支票有形偽造無形偽造票據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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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價證券之中,以支票之流通最為廣泛,其對人民社會交易生活之影響最大。對於有價證券之偽造,刑法只規定有形偽造之處罰,而對其無形偽造之處罰付諸闕如,惟對於無形偽造,票據法確處罰明知無存款而開發空頭支票之情形。現行票據法對空頭支票之處罰不特重於舊票據法,且將空頭支票之處罰,明文規定排斥連續犯之適用。準此,支票之偽造與有價證券之偽造似不能相提併論,即對於支票之偽造其處罰範圍較廣。一旦刑法設有有價證券無形偽造之處罰,則票據法上處罰空頭支票規定,自可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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