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傳統在現代世界,所遭遇的重大挑戰之一就是:儒學傳統中是否有類似近代西力的「人權」(Human rights)的概念?如果有的話,這種儒家式的「人權」概念,如何展開論述?這些問題不僅牽涉到儒家思想的本質,而且也涉及儒學在現代世界中的定位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這篇論文寫作的主旨,在於論述:儒家文化中不但不缺乏類似近代西方的「人權」概念,而且儒家式的「人權」概念並非如近代西方之將個人與群體視為對立之敵體,而是在其博厚高明的宇宙論與人性論基礎之上,在 「個人」與 「群體」之間以及在「人文世界」與「自然世界」之間建立連繫性關係,較之西方式的「人權」概念更具有高度與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