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事倫理做為一套規範的典則,係要藉此以確保依法建立的武裝力量能合法地 運用;它有二種截然不同的功用,亦即可區分為預防性和建設性作用。首先,有學者側重於 如何保有能力劃定軍事行動的可容許度和正當性,亦即要設法維繫傳統軍事倫理可能的預防 作用,因而可稱為「道德途徑」 (moral approach)。 第二種的思想學派或可將其稱為「功 能途徑」 (functional approach),其主要著眼於由團體所界定的典則屬性,以及其依此建 構的預防作用。 此途徑處理的主要問題,係國家在建軍備戰上如何確立對武裝力量的控制? 而前述的道德途徑則更關注為維護民主而戰的問題,亦即僅能以正確的方式來遂行正確的戰 爭。在本文中,將二派的主要相關論點加以概述,同時指出其間的若干弱點,並論述當前軍 隊專業化的國家,在面臨二十一世紀的新軍事環境時,顯然是要有一套匯合二派觀點的新型 規範性體系。正是由於波斯灣戰爭的影響,當前世上出現一種新的軍事環境,使得此二種理 論的匯流變得更有可能。尋求一套規範性倫理典則,是要強調國家需要一支訓練有素、紀律 嚴明的軍隊,而此透過戰爭公約的絕對性條款是一可欲且可實現的目標。在即將邁入二十一 世紀的前夕,軍事專業化的國家應建構一種新的規範環境,同時匯合功能途徑和道德途徑的 主要觀點。一者從功能主義出發,側重於軍事倫理的實際作用;一者從道德途徑著眼,訴諸 於人性理想的價值體現。藉以使得民主國家武裝力量中的軍人和公民有可能共存,絲毫沒有 不可避免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