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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犯罪率的製造
書刊名:警學叢刊
作者:吳麗珍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Wu, Lee Jean
出版日期:1997
卷期:28:1=113
頁次:頁73-83
主題關鍵詞:犯罪率非行行為重罪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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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針對警方所公布犯罪率的統計過程提出質疑,作者主張把犯罪率視為社會事 實,以其原來本質存於現況中,而不應為社會科學研究的附帶現象。警察核發報案紀錄與犯 罪率高低有關,因為報告送往偵查部門後,案件才可能被調查而人犯才可能被逮捕。所以犯 罪人的偵查和處罰的比率,有一部分是取決於官方對違法行為的偵查與否。本研究是以民眾 與警察在案發現場製作犯罪報案紀錄的機率為分析內容,探討警察製作報案紀錄的機率,有 關分析的項目如下:犯罪行為法定的刑度,報案人的意願,報案人與犯罪嫌疑人的關係,報 案人對警察尊敬的程度及報案人的種族和社會地位。   本研究就上述各項採取實地觀察得到結論是:1.警察對重罪的認定紀錄多於輕微犯罪。 2.報案人明確的意願要求警察行動時,明顯地影響官方犯罪率報告。3.被害人與嫌疑人關係 愈遠,警方報案紀錄認定也愈高。4.報案人愈尊重警察,被官方承認其案件的可能性也愈高 。5.犯罪報告看不出種族歧視。6.警方在法定重大犯罪案件上較支持白領階級。故犯罪率引 用在實證資料上時,直接與研究方法有關。真正改進犯罪率當成資料的方法,作者主張應瞭 解警察在填報、選擇案件過程中受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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