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對日語感情形容詞句中(i)必須成分的認定、(ii)「(感情形容詞)+ アシメ ウギ」的表達形態與其周邊的問題,以及(iii)省略,命題(proposition)與話話者的敘述態 度(modality)之關連性等相關問題加以探討,並獲得如下結論: (1)以感情形容詞為述語的句子中,感情的主體為句子成立的必須成分,但實際上,不明 確表示感情主體的情形頗多。 (2)依句子是否要求感情主體為必須成分,可分為兩大類。在感情主體為必須成分的感情 形容詞句中,如感情的對象「ゎ」格未出現時則視為省略。 (3)在限定性狀的感情形容詞(即感情評定形容詞)句中,感情主體通常不出現,但不視為 省略句。 (4)「(感情形容詞)+ アシメウギ」之類的表達形態,表示「ガホゾ……ザやゲギ」的意 思。「ウギ」變成形式上的動詞,而「……アシメウギ」則轉化為表示說話者的敘述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