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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現行稅法規定交際費認列合理性之探討
書刊名:財稅研究
作者:陳清秀 引用關係
出版日期:1998
卷期:30:4
頁次:頁33-48
主題關鍵詞:所得稅法交際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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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際費是為促進事業活動得以圓滿順利進行所支出的費用, 性質上屬於為獲得收 入的必要費用之一種。惟交際費與個人生活費的支出,有時難免難以劃分,因此,有關交際 費的認列,宜加以適當限制。惟現行所得稅對於交際費認列採「總額管制」的作法,不利中 小企業發展,有違公平課稅原則。又有關交際費支出的認列時點,所得稅法規定以進銷貨當 時直接支付為要件,亦不符合實際交易需要,值得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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