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語音正式援用於刑事科學的領域,以美國為例,始自1960年代中期。惟傳統所 採取的聆聽法及視聽比對法,雖然可得到不錯辨識結果,惟其缺點在於受到鑑識人員主觀因 素的影響太深,致使其鑑識的結果遲遲無法為法庭接納做為證據,連帶使該項鑑識技術的發 展受阻。然而,由於數位信號處理技術的日漸成熟,代表語音特徵的參數一一被擷取及雜訊 處理能力等種種相關技術的發展,使得語音特徵能以數據化的方式呈現,加上語音辨識在商 業上的應用日趨澎勃,此時如能援用上開技術並輔以傳統的辨識方法,則嫌犯語音辨識應能 突破以往的窠臼而邁入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