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嚇阻理論是在韓戰後的國際冷戰環境中形成的,同為軍事力量五種職能之一 。理論立案假定為:深具敵意的兩方彼此實力相當,對於採取行動之顧慮具有若干共同的觀 念。 二、嚇阻是促使潛在敵人決定不採取某種特殊行動。它是一種心理狀態與行為,亦即相信承 受不起反制所帶來之巨大威脅,認知侵略的代價會超過任何既得利益,以及認知其行動不會 成功的存在事實。 三、嚇阻必須具備三項基本的條件,即絕對的報復能力、高度的報復可信性、無誤解的溝通 。 四、嚇阻戰略的決策作為中常會因主客觀環境、非理性及不確實因素而影響嚇阻之成敗。 五、嚇阻為心理作用的行為,然當非理性與不確實因素增加時,則極可能使對方誤判而造成 失敗的嚇阻。 六、我國現有之軍備力量,對中共並不具有嚇阻之能力,主要為無反擊報復能力懲罰對方使 其「無法承受」,面臨中共之威脅,國防戰略宜再行研議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