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龍子對「概念」之思維方式是以「名實」為主軸,他認為名實散亂,思維就 無法「唯乎其彼此之是」。然他有意強調「離異」將概念與事物對立,思維與對象分離,而 有主觀之唯心論的觀點。他認為概念之內容包含「物」與「指」,「物」是未與「指」結合 之感覺與料。「指」是未與「物」結合之事物屬性。「物」與「指」結合就是「物指」是感 覺對象之表現。他有意使概念內涵與外延之不同而擴大「離異」之事實,最後得出「白馬非 馬」之論點。 惠施從其「歷物十事」之思想論辯言,確實提出特殊到普遍,小同異到大同異,小一至 大一等概念之抽象同一問題,也指出名與實之不同,內涵與外延之差異。惠施「合同異」之 理論含有「合用」與「離異」之相反相成之辯證思想,並無限擴大抽象同一之實在性而揚棄 其相異之點,最後歸結於「氾愛一體」之論點。因此荀子批評他「蔽於辭而不知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