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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行政執行法中警察管束類型化之探討
書刊名:警學叢刊
作者:康順興
作者(外文):Kang, Shun-hsin
出版日期:1999
卷期:30:3=127
頁次:頁255-273
主題關鍵詞: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行政管束即時強制警察官職務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法律保留事實行為大法官釋字三九二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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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束措施具有保護救助的功能,純屬行政之範疇,不須司法機關事前審查; 此措 施乃警察管束行為之特色。但即時強制手段,易被誤認係違背憲法人身自由保障規定;其本 質既在保護人民,不如仿日立法例,改為「對人之保護」,專就保護、救護相關程序予以詳 定。目前管束規定於行政執行法中並不足以規範相關態樣,亦不符人權保障之需求;實有推 動管束類型化發展,分由個別相關領域之法律加以授權,符合類型化法律保留之需求,毋須 以總則型態繼續存於行政執行法之中。 目前仍未將此原則作為修法方向,為求適當保障人民權益,並提升警察形象,實不宜遽然採 行管束措施。尚且,依法律保留原則,干預性權限之發動,必須以充分授權之權限條款為依 據;然我國迄今尚乏完整警察權限法制,在警察法體制丞思變革之際,若得配合管束類型化 修正,進而帶動建立具體完整之警察權限法制,誠為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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