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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論教唆犯與間接正犯的界分標準
書刊名: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作者:江南
出版日期:2017
卷期:2017(4)
頁次:127-130
主題關鍵詞:教唆犯間接正犯界分行為支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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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教唆犯與間接正犯的界分標準問題,在無認識錯誤情形下,幾種學說博弈過程中,"工具說"過於含糊,讓人難以把握;"規範障礙說"過於片面,僅考慮被利用者一方,而忽略了利用者一方;"實行行為說"過於抽象,用與直接正犯的實行行為相當性進行辨別,缺乏可操作性;"行為支配論"具有相對合理性,既考慮了利用者自身的屬性,也強調了被利用者的客觀狀態。在認識錯誤情形下,"行為支配論"的應用,卻引起了法律的不公正,有必要運用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對"行為支配論"進行修正,以克服其在認識錯誤狀態下的理論缺陷。
期刊論文
1.錢葉六(2011)。間接正犯與教唆犯的界分--行為支配說的妥當性及其貫徹。刑事法評論,2011(1)。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許發民(2006)。析教唆犯與間接正犯之間認識錯誤的認定與處理--以部分的主客觀相統一原則為立場。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6(1)。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學位論文
1.吳飛飛(2004)。間接正犯若干問題研究(碩士論文)。吉林大學,長春。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王瑞(2015)。論共犯的認識錯誤(碩士論文)。吉林大學,長春。  延伸查詢new window
3.王曉輝(2011)。論共同犯罪中的認識錯誤(碩士論文)。鄭州大學,鄭州。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圖書
1.張明楷(2012)。刑法學。北京:法律出版社。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黃榮堅(2008)。基礎刑法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延伸查詢new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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